第(2/3)页 念及于此,萧易伸手接过银票,叠好收入怀中,动作干脆利落,丝毫不拖泥带水。 “说吧,林小姐想让我帮什么忙?” 林晚晴见他收得爽快,心里反而有些不爽。 这穷酸,果然眼里只有银子。 她脸上却笑容不减: “萧公子爽快,那我就直说了。” “七日后,金陵城有个诗会,到时候各家公子小姐都会去,我想请萧公子也去一趟。” “我去做什么?”萧易问,一个周的时间,倒也不影响自己赴京赶考,时间刚刚好。 “很简单,萧公子只需像以前那样,站在宛之看得见的地方,不过却不是用以前的态度对宛之,而是对我。” 林晚晴嫣然一笑。 她就是看不惯王宛之从小到大什么都是她的,到哪都是她受宠的样子。 同时,还能够让宛之对萧易死心,給自己哥哥林枫创造机会。 萧易一愣,不是,还要当舔狗啊? 不过就舔一个诗会的时间,就能够赚一百两银子,好心动啊!这可比三年伴读划算多了。 但想想也是,自己刚在悦然酒楼留下一篇《将进酒》,一个潜力股舔狗,和普普通通的穷酸伴读舔狗,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。 更何况,这林晚晴本身也不差,如果说柳知意是妖艳倾城的偏执病娇、王宛之是娇小可爱的刁蛮小姐,那她可以算得上钓系的心机白富美了。 长得确实好看,家世确实好,手段也确实多。 自己当一波舔狗,也符合逻辑。 想着,他点头应道: “好,那便说好了。” 林晚晴眼睛一亮: “萧公子答应了?” 萧易“嗯”了一声: “七日后的诗会,我随林小姐去一趟,到时候林小姐让我怎么做,我就怎么做。” “不过林小姐得提前说清楚,是站着看,还是坐着看,是远远看,还是凑近了看。” “万一到时候演砸了,可别怪我。” 林晚晴被他这一本正经的语气逗笑了,掩唇轻笑道: “萧公子放心,只需像从前跟在宛之身后那样,跟在我身边就行,偶尔看我一眼,眼神温柔些、专注些,这个你应该会吧?” 萧易想了想,点头道: “会。” 三年伴读,他别的没学会,那双看狗都深情的眼睛倒是用得炉火纯青。 第(2/3)页